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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贵溪冶炼厂供销部废油库升级改造项目

发布时间:2025-02-25 11:28:39    浏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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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名称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贵溪冶炼厂

供销部废油库升级改造项目

项目简介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贵溪治炼厂原供销部废油贮存库房建于2001年,占地面积约450平方米,主要用于存放工厂各车间生产、检修时产生的废油,然后统一外销处置。原废油库采用混泥土墙面,彩钢瓦顶棚,地面无防渗漏层、防泄漏导油槽及收集池,废油贮存库属于危险废物贮存库,不符合现在国家防火标准(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为满足废油存储的要求,在原址附近新建甲类废油库,用于储存供销部废油。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贵溪冶炼厂江铜贵冶供销废油库改造项目于20211129取得了本项目江西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统一代码为:21113606810702581263);2021420取得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溪冶炼厂供销部废油库升级改造立项批复,批复号为江铜股份司生计字[2021]150号,20220815日该公司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出具了《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贵溪冶炼厂供销部废油库升级改造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202210月该公司委托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贵溪冶炼厂贵冶供销部废油库升级改造报告初步设计》报告。

该项目建设投资为497.3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82.2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0.61万元、基本预备费14.49万元。

本项目贮存的危险废物主要来源为工厂各车间检修时产生的废油,然后统一外销处理。废油种类为:废汽油、废机油及废黄油,贮存能力约为28吨。本项目废汽油属于危险化学品,甲类废油库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21]88号)、《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77号修改)的要求,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贵溪冶炼厂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委托江西赣昌安全生产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对其江铜贵冶供销废油库升级改造项目进行安全验收评价,保证其工程在安全方面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法规和标准、规范。

评价人员

职责

姓名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从业登记

编号

项目负责人

李云松

0800000000204031

007035

项目组成员

李云松

0800000000204031

007035

徐志平

S011032000110203000975

040952

刘良将

S011032000110203000723

040951

报告编制人

李云松

0800000000204031

007035

报告审核人

王东平

S011035000110202001266

040978

过程控制人

刘求学

S011044000110192002758

036807

技术负责人

邱国强

S011035000110201000597

022186

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贵溪冶炼厂供销部废油库升级改造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要安全设施已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企业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有章可循。因此,本评价报告认为该企业生产风险属可接受风险,其安全设施和措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该项目已具备安全设施验收条件。

现场工作时间

2024.10.20

报告提交时间

2025.2.25

现场参加人员

左起贵溪冶炼厂企业领导、江西赣昌安全生产科技有限公司李云松 

现场照片

左起贵溪冶炼厂企业领导、江西赣昌安全生产科技有限公司李云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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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