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宏泽化工有限公司年产8600吨农药制剂生产加工技改项目安全条件评价
已完成项目网上公布表
| 安全条件评价 | ||
项目名称: | 江西宏泽化工有限公司年产8600吨农药制剂生产加工技改项目 | ||
简介: | |||
江西宏泽化工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农药生物制剂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于2008年9月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孙莉娟。公司位于江西省乐平市工业园塔山新区A12号,企业总占地面积46亩,目前在职工70人;公司现有年产5000吨丁丙硫脲、年产600吨正丁基异氰酸酯、年产200吨对苯氧基苯酚的生产能力。企业为了长远发展,拟投资为3000万元人民币,进行《年产8600吨农药制剂生产加工技改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建设。本项目不涉及农药原药生产,不在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限制类和淘汰类范围。本项目生产技术不存在化学反应,仅是对原药进行复配,企业依托原江苏省农药研究所技术配方,对原有的生产设施、装置进行升级改造、依托厂区原有蒸汽、电力、循环水等公共工程进行生产。项目于2025年3月13日重新取得乐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的《江西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统一代码为:2404-360281-07-02-208140)。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3第7号),该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符合国家产业结构政策。 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应急管理部等十部门2022年第8号公告修改),该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为:DMF。本项目无化学反应,生产中仅使用危险化学品,产品不涉及危险化学品,不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回收利用,故项目无需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 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该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该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该项目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均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黎余平 | ||
技术负责人: | 李佐仁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占兴旺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黎余平 | ||
报告审核人: | 刘求学 |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黎余平、徐志平、马 程、罗明、李云松 |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黎余平、马程 | ||
技术专家: | 徐红军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黎余平、马程 |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完成时间:2025.4.2 主要任务:安全条件评价 | ||
评价报告: | |||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地址:江西省乐平市塔山工业园江西宏泽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内 项目规模:乳油7200吨/年,悬浮剂400吨/年、可溶液剂200吨/年、水剂550吨/年、水乳剂150吨/年、微乳剂100吨/年。 项目性质:技改项目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投资主体:江西宏泽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江西宏泽化工有限公司 评价结论: 通过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本项目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容器爆炸、中毒窒息、腐蚀灼烫、触电、起重伤害、高处坠落、机械伤害、车辆伤害、物体打击、淹溺、噪声与振动,粉尘,高低温等。项目应重点关注的危险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窒息。 一、主要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及危险有害因素 1)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该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为:DMF。 2)本项目无化学反应,生产中仅使用危险化学品,产品不涉及危险化学品,不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回收利用,故项目无需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 3)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监控危险化学品、剧毒、高毒危险化学品。不涉及易制毒、易制爆等危险化学品。 4)该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5)该项目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均不构危险化学品成重大危险源。 二、主要单元评价结果 1、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在国家限制类和淘汰类范围,且不涉及淘汰类设备和工艺。 本项目取得乐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的《年产8600吨农药制剂生产加工技改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统一代码为:2404-360281-07-02-208140) 厂址位于乐平市塔山工业园江西宏泽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内。乐平市塔山工业园属于江西省第一批认定的化工园区,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政府规划。 2、本项目选址符合工业布局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具有满足生产、消防及生活及发展规划所必需的水源和电源,符合《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GB51283-2020等的要求。在采取本报告提出的对策措施后,本项目对周边环境的防护距离可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GB51283-2020等规范相关的要求及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无居民区、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口密集区域等八类区域。 3、本项目生产车间、仓库四周设有次干道,形成环形通道,并相互连接;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等独立设置,分区明确、合理;各建(构)筑物耐火等级、建筑结构符合相关安全标准、规范的要求。在采取本报告提出的对策措施后,拟建项目的总平面布置可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4、项目无国家明令淘汰的工艺和设备,采用的工艺技术、生产设备设施成熟,国内有成功运行的先例,工程风险相对较小。 5、预先危险分析表明本项目仓库的火灾、爆炸、车辆伤害、中毒和窒息为Ⅲ级(危险的),Ⅲ级是危险的,会造成人员伤亡和系统损坏,要立即采取防范对策措施。 6、预先危险分析表明生产工艺装置单元的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危险程度为Ⅲ级(危险的),企业必须严格工艺条件的控制,加强人员的教育并配备必需的防护用品、消防器材。 7、危险度评价结果为:202甲类仓库、102生产车间的危险分值介于10∽15分之间,属于中度危险,201仓库一、203丙类仓库属于低度危险。 8、安全条件的评价结果 (1)项目选址符合当地工业规划,外部环境相对安全。 (2)主要生产装置、设施平面布置符合《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等的要求。 (3)项目采用安全可靠、技术先进、操作管理方便的成熟工艺; (4)本项目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资源配置利用、结构调整、节能环保等诸多有关政策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本项目正常情况下自然条件不会对本项目产生影响。 三、项目应重视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 1、厂房、仓库等应严格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GB51283-2020等有关规定要求设置。 2、依托的危险化学品仓库设施符合防火、防爆安全要求,按照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品种的类别、危险性规范装卸、储存、使用,严格安全管理,防止发生事故。 4、机械设备传动部位应设置防护罩。 5、为员工配备防护用品,并督促员工正确佩戴。 6、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配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完善各项基础资料,定期进行检测检验合格。 7、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应报名参加安监部门组织的危险化学品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8、加强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定期进行培训并考核合格,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作业。 9、加强员工安全培训,按要求给员工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正确佩戴。 12.4安全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江西宏泽化工有限公司年产8600吨农药制剂生产加工技改项目在以后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建设施工、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行中,如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认真落实本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安全措施,并合理采纳本报告中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真正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工程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风险在有效控制和可接受范围内。项目建成后可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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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5年4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