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业绩
当前位置: 首页 > 主要业绩

江西初源新材料有限公司高端感光干膜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5-04-16 11:47:23    浏览:28
字号大小:

评价报告名称

 江西初源新材料有限公司高端感光干膜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江西初源新材料有限公司,注册成立于2021年5月。原名“江西五江高科技材料有限公司”,2023年8月11日经龙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同意,企业变更名称为“江西初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江西初源新材料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感光材料研究、生产和销售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湖南初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湖南五江高科技材料有限公司)旗下的全资子公司,是湖南初源为扩大干膜光刻胶生产能力和产业布局而设立。

该公司感光干膜、树脂及电子化学材料项目(一期1.5亿平方米干膜产品、丙烯酸树脂22800吨、聚氨酯树脂1200吨)已于2024年7月完成了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具备完善的三同时手续。

本次拟投资18601.04万元在原有预留空地上建设高端感光干膜建设项目,拟采购光学精密涂布机系统、高速分切机、万级净化系统、智能立库、智能包装线、氧化蓄热焚烧炉等生产设备,建成年产1.5亿平方米感光干膜的生产能力。

企业于2025年03月25日取得了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的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凭证,(项目统一代码为:2503-360727-04-01-545359)。

企业于2021年12月前期项目建设时取得了龙南市自然资源局颁发的全厂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证书编号:地字第360727202100073号。

本次评价范围包括:年产1.5亿平方米感光干膜生产线。包括生产工艺装置、仓储设施以及配套的公用工程和综合办公设施。

本次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涂布车间B、丙类仓库A、丙类仓库C、丙类仓库D,在联合厂房尾气焚烧区新增氧化蓄热焚烧炉。其余罐区、101综合楼、联合厂房(含空压制氮、冷水、热水、配电、锅炉)、化验楼、消防循环水站、五金库等公用工程已进行了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本次生产需进行依托使用,本期项目分切工段依托已建成的203分切车间,本次不新增建筑与设备。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应急管理部等十部委公告2022年第8号),本项目原料中属于危险化学品的有丙酮、甲醇、甲苯、丙烯酸树脂、乙二醇单甲基醚、邻苯二甲酸酐、天然气(公用工程用)、氮气(保护用)。最终产品为感光干膜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流程为:调合→涂布→烘干→压膜→分切→包装→成品,本项目生产过程不涉及化学品反应。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感光干膜生产属于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代码3985),属于机械行业。  

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中丙酮、甲醇、甲苯、丙烯酸树脂为甲类危险化学品。其中甲醇、甲苯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经辨识本项目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的要求,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应当进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工作,进行安全预评价。

江西初源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江西赣昌安全生产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承担其高端感光干膜建设项目的安全预评价工作。评价小组对该公司所提供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资料、文件等进行了审核,并对拟建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了实地勘察、调研和询问了解。通过对项目的危险及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基本掌握了项目中可能存在的主要危险与危害因素种类,危险、有害程度以及分布情况。在此基础上运用安全评价方法进行了定性、定量评价,评估了各单元的风险程度。在经过综合分析后对拟建系统的安全状态做出评价结论。

评价组根据《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和《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的要求,编写此安全预评价报告。

评价人员

职责

姓名

专业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从业登记

编号

项目负责人

李永辉

 

1700000000100155

012986

项目组成员

李永辉

 

1700000000100155

012986

郭开

化工工艺/自动化

20221004636000000502

36230333100

金玉城

化工工艺/化工机械

20221004636000000488

36230333096

报告编制人

李永辉

 

1700000000100155

012986

报告审核人

刘志强

化工工艺

0800000000204020

006935

过程控制负责人

李云松

化学工程

0800000000204031

007035

技术负责人

邱国强

自动化/环境工程

S011035000110201000597

022186

评价结论

7安全预评价结论

7.1拟建项目安全状况综合评述

1)该拟建设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项目建设内容符合有关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规程和技术规范,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拟建项目位于江西省龙南市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富康工业园厂址所在地目前无地方病和特异疾病流行情况,基本无探明的矿床和珍贵的野生动、植物保护资源,无国家和地方指定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名胜古迹,厂址周边100米范围内无居民。

3)厂区内外交通顺畅,外部有公路,内部形成环形路网,有利于运输,也有利于消防安全。

4)该拟建设项目可研报告中总体布局合理,交通方便,物流顺畅,建筑物功能基本满足生产工艺要求,生产工艺过程中安全技术措施和设施基本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对危险危害因素能及时的感知和处理,可有效地保证生产的安全。

5)该拟建项目危险化学品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6)该企业拟建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丙酮、甲醇、甲苯、丙烯酸树脂、乙二醇单甲基醚、邻苯二甲酸酐、天然气(公用工程用)、氮气(保护用)

其中中不涉及国家第一、二、三类监控化学品。

该拟建项目所使用丙酮、甲苯是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该拟建项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

该拟建项目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该拟建项目不涉及高毒物品。

甲醇、甲苯、天然气(公用工程用)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根据《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2013完整版,国家安监总局)的规定,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7)采用预先危险性分析分析评价,该拟建项目火灾、爆炸、中毒窒息因素引起的后果非常严重,其危险等级为“Ⅲ级”;灼烫、触电危险等级次之,其危险等级为“Ⅱ级”。

采用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评价,该拟建项目的作业条件相对比较安全,其危险分值在70以下,危险程度基本属于一般危险。主要作业场所中危险分值较大的为火灾爆炸和中毒窒息,危险分值为45,危险程度属于一般危险。项目实施后必须加强安全检查,加强生产工艺的控制,防止易燃、有毒有害物质泄漏。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降低生产过程中的危险程度。

8)在安全管理方面,该拟建设项目可研报告中考虑了组织机构和人员定员等内容,可初步满足现阶段要求,但还需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并落实到实处。

7.2项目应重点防范的危险有害因素

火灾爆炸、中毒窒息。

7.3应重点关注的安全对策措施

1)生产工艺、装备配套的安全装置;

2)仓库各类危险化学品存放要求

3)在建工程与正常生产车间的分隔的安全对策措施。

4)防火防爆、防雷电与应急装备、应急处置措施。

7.4安全评价综合结论

该拟建设项目的选址、周边环境、自然环境能满足建设安全条件;项目选择的工艺过程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靠性能达到国家法规、标准规定要求;可行性研究报告中针对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从总体布置、建筑结构设计、道路交通、生产技术工艺、管理措施等各方面采取了相应的技术措施,并设计有相应的危险危害防范措施和安全保护设施,使项目的初始性安全有了基本保证。

综上所述,江西初源新材料有限公司高端感光干膜建设项目在以后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建设施工、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行中,如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认真落实本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安全措施,并合理采纳本报告中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真正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工程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风险在有效控制和可接受范围内。

现场工作时间

2025.03

报告提交时间

2025416

现场参加人员

第一张左起赣昌公司金玉城、企业尹总、赣昌公司李永辉、企业朱总

现场照片

a4ef0ded666a0229f5fcb739edc962c.png 

 

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


(终稿)江西初源新材料有限公司高端感光干膜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