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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南康区恩菲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赣州市南康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5-04-17 12:29:21    浏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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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名称

赣州南康区恩菲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赣州市南康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赣州南康区恩菲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0322日,位于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南水新区南水大道中段18号,经营范围为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固体废物治理,环保咨询服务,资源再生利润技术研发,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疫、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发电技术服务,生物质能技术服务水污染治理,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赣州南康区恩菲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于20216月获得了赣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核准赣州市南康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批复》,批复文号赣市行审(1)字〔202175号。该项目总规模为2000t/d,分两期建设,本次验收仅涉及一期。一期(本期)工程日处理生活垃圾1000t,建设2条处理能力500t/d的生活垃圾炉排炉焚烧线,配套安装1台额定30MW的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年处理原生生活垃圾36.5×104t

该公司于202112月取得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出具的《赣州南康区恩菲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赣州市南康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安全预评价报告》,于202212月取得陕西宇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出具的《赣州南康区恩菲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赣州市南康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安全设施设计》。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XG1-2019),项目属于D4417小项“生物质能发电业”--指主要利用农业、林业和工业废弃物、甚至城市垃圾为原料,采取直接燃烧或气化等方式的发电活动。

依照相关规定,赣州南康区恩菲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与江西赣昌安全生产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委托江西赣昌安全生产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对其“赣州市南康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进行安全验收评价。

评价小组成员通过到该项目现场进行了实地勘察、资料收集,在对资料认真分析和对现场仔细检查的基础上,对委托方新建生产装置的试运行及其安全管理进行充分了解后,查找分析了其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种类和程度。对现场存在的问题,和委托方进行了及时的沟通,并提出了整改建议。委托方根据评价组成员提出的整改建议进行了认真的整改。评价组按照《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07)的要求,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采用合适的安全评价方法,经过定性、定量分析,编制完成了本安全评价报告,为委托方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管理决策等事项提供技术依据。


评价人员

职责

 

专业

证书编号

从业登记号


项目负责人

李永辉

  

1700000000100155

012986


项目组成员

李永辉

  

1700000000100155

012986


魏本栋

安全工程

1200000000200229

032629


 

化工工艺

1200000000200236

025220


报告编制人

李永辉

  

1700000000100155

012986

报告审核人

李佐仁

化工工艺

S011035000110201000578

034397

过程控制负责人

李云松

化学工程

0800000000204031

007035

技术负责人

邱国强

自动化/环境工程

S011035000110201000597

022186

评价结论

经过分析,建设项目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是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等,此外还存在触电、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车辆伤害、灼烫、淹溺、容器爆炸、其他爆炸、其他危险、有害因素等。

企业在实际生产中应对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引起高度的重视,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避免因此而导致事故的发生。

厂区内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项目不涉及监控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氨气属于特别管控的危险化学品;硫化氢、氨气、一氧化碳属于高毒化学品;二噁英属于剧毒化学品:沼气、硫化氢、氨气、二氧化硫、一氧化碳、乙炔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1、建设项目位于南康区龙回镇半岭村上陈坑垃圾填埋场副坝西侧,厂址选择符合城镇规划、环境保护、和防火安全距离的要求,且交通方便。

2、厂址具备良好地质条件,不属有土崩、断层、滑坡、沼泽、流沙、泥石流、地震基本烈度6度及以上和地下矿藏开采后有可能塌陷的地区。

3、本建设项目的生产规模达到了市场准入的要求。不属于落后生产能力、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落后产品,生产工艺安全。

4、厂区总体布局合理,交通方便,物流顺畅,建筑物功能满足生产工艺要求,生产工艺过程中安全技术措施和设施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项目在平面布置、建筑安全等方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

5、本项目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完善了“三同时”的安全设施验收。

6、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基本落实到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基本健全,设立了安全生产管理组织,编制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垃圾接收、贮存 、垃圾焚烧、余热回收、除灰渣、垃圾渗滤液处理、烟气净化作业采用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进行评价,各作业单元均属“可能危险,需要注意”范围。

8、采用“锅炉爆炸事故模拟分析”其结果:锅炉发生爆炸时,距爆炸中心9.56m以内的人员将内脏严重损伤或死亡,并且在此范围内的围墙倒塌,距爆炸中心28.69m以内的人员将轻微损伤,并且在此范围内的门框将损坏,故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9、该企业在通过安全检查表检查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现场工作时间

2023.11.29

报告提交时间

2024.4.25


现场参加人员

李永辉


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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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一为评价师李永辉、左二为赣州南康区恩菲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单工

 


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



赣州南康区恩菲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赣州市南康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审核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