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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恒动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3亿Ah电动汽车锂离子动力电池一期项目

发布时间:2018-11-29 11:33:19    浏览: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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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名称

江西恒动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3亿Ah电动汽车锂离子动力电池一期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江西恒动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恒动)由上海恒动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恒动)投资组建。公司成立日期20141111日。

恒动新能源致力于动力电池和电池管理系统技术的研发及产业化,是提供高效电能存储解决方案的高新技术企业。拥有20余年锂二次动力电池材料、电池、系统及装备的研发、制造、服务能力。掌握材料、电芯、模组、电池管理系统、电池系统全产业链的核心专业技术。

目前,江西恒动新能源有限公司厂区内已建成3#生产厂房,2#办公楼、1#生产厂房(还未进行装修)。这次验收主要是针对已建成3#生产厂房内的二条生产线项目的一期验收。

本项目锂电子生产项目,未涉及危险工艺,公司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有电解液,所使用电解液由生产厂家租赁在本项目3#生产厂房的西南角上一间房内配置,由电解液厂负责安全管理,然后通过管道输送到本项目电解液充装处,高浓电解液存放在1#生产厂房前的一幢独立的单层建筑内。本项目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本项目无剧毒化学品;无高毒物品;无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其生产使用的储气罐、油分离气、冷凝器属于压力容器。项目最主要的危险因素是火灾、爆炸,有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符合国家安全监督总局令第36号的要求。

评价人员


姓名

职业资格证书号

从业信息识别卡编号

项目负责人

李炎枝

0800000000101600

004011

项目组成员

李炎枝

0800000000101600

004011

余慧萍

1500000000302394

028076

聂润荪

1100000000201786

014606

报告编制人

余慧萍

1500000000302394

028076

聂润荪

1100000000201786

014606

报告审核人

邱国强

1700000000200904

022186

过程控制负责人

聂润荪

1100000000201786

014606

技术负责人

灵明

0800000000203920

007054

发现的问题及安全对策措施

1、电解液生产场所应采用隔爆墙,与丙类生产车间进行分隔;部分区域防火分区未完全封堵;

2、建设单位应补充自动化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与可燃气体报警系统的调试报告;

3、提供相关单位资质(管道、电气、消防安装等)

4、高压配电室安全出口标识缺失,操作规程上墙

5、部分区域堆有大量暂存可燃物质;

评价结论

江西恒动能源有限公司年产3亿Ah电动汽车锂离子动力电池一期项目试生产后具备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规定和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具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现场工作时间

2018.4.03

现场参加人员

余慧萍、王东平、邱国强

报告提交时间

 201810

现场照片

 

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

接受所提出整改意见,并积极整改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