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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嘉源香料有限公司 600吨/年2、4-二乙基噻唑酮项目

发布时间:2019-08-16 11:30:05    浏览: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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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名称

江西嘉源香料有限公司

600吨/年2、4-二乙基噻唑酮项目

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江西嘉源香料有限公司位于吉安市吉水县城西工业园区内,该公司成立于2011年5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608225736332862,是一家有限责任制公司,企业法人为胡明华,注册资金1000万元,公司占地面积29214 m2,公司主要从事芳香化学品、天然香料的生产和销售,目前已有一条4kt/a香料香精和一条700t/a吐纳麝香生产线。并于2018年12月进行验收评价。

根据市场情况本次改建拟投资1000万元,将原202丁类仓库改造为103生产车间、新建202丙类仓库、205硫酸罐、一台CWZ75水冷螺杆式盐水机组,建设600吨/年2、4-二乙基噻唑酮生产线项目。

 利用原有的变配电、导热油炉、循环(消防)水池、事故应急池、污水处理池、储存及公用工程设施。

 本项目建设单位为香料生产企业,本项目产品未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生产中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溶剂乙醇、甲苯等回收套用。属于安全生产许可范围,应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评价人员

职责

姓名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从业登记

编号

项目负责人

聂润荪

1100000000201786

014606

项目组成员

翁  梁

0800000000101615

04009

占兴旺

1600000000300223

029716

聂润荪

1100000000201786

014606

报告编制人

聂润荪

1100000000201786

014606

占兴旺

1600000000300223

029716

报告审核人

邱国强

1700000000200904

022186

过程控制人

徐美英

1600000000200750

022732

技术负责人

马  程

1600000000200732

029043

发现的问题及安全对策措施


评价结论

1)厂址选择符合工业布局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厂址具有满足生产、消防及生活所必须的水源、电源;本项目周边环境的防护距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及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2)本项目拟建于吉水县工业园区化工集中区,属于吉水县规划的工业园区,油墨固化剂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本)》鼓励类第十九项的第27条。因此,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政府规划要求。

 3)本项目产品为油墨固化剂,未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生产中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溶剂乙醇、甲苯等回收套用。

4)总平面布置建筑物采用一、二级耐火结构,设置环形通道,建构筑物间防火间距符合相关安全标准、规范的基本要求。

5)本项目无国家淘汰的工艺和设备,采用的工艺技术成熟,企业有成功运行的经验,工程风险相对较小。

6)预先危险性分析表明,拟建项目生产车间的火灾爆炸危险和中毒窒息危险为III,其危险程度属于严重危险,在采取有效的措施后,事故风险可降至可接受范围。其余危险相对较低,属于临界或安全的。

   7)根据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拟建项目的生产作业场所和危险因素属于一般危险。在采取相应的措施,如设置自动联锁装置、防雷防静电、电气防爆、控制点火源等符合要求,以降低其风险度,达到安全生产目的。

8)项目应重点防范的重大危险有害因素:项目生产中使用的溶剂乙醇、甲苯等遇火发生火灾、爆炸及有毒物质泄漏引起的中毒窒息。

10)经危险指数法分析,通过计算结果,查表确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与防护目标间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均为40m。根据现场调查,该项目周围40m范围内无重要公共建筑、无名胜古迹、风景区、自然保护区等重要环境敏感点。

    11)项目应重视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

1)甲苯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应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的要求加强管理、设置安全设施。

2)安装符合要求的防雷防静电设施,并按规定定期检验检测,防止雷击、静电聚积导致火灾爆炸事故。

3)爆炸危险区域内采用防爆电气,设置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充分利用自然通风的同时,设置与报警装置联锁的机械排风设施,以有效控制作业场所的有害气体、可燃气体的积聚。

12)项目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在采取了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本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本单位日常安全管理、安全检查,严格执行安全规程,杜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等,加强设备的安全设施的检验检测工作,保证应急救援设施、设备的完好等工作,其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以得到有效控制,项目风险在可接受范围。

 

现场工作时间

2019.5.12

报告提交时间

2019.7.16

现场参加人员

翁梁、徐美英、聂润荪,企业(刘小雄、邓高就

现场照片

 



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