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青云水厂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名称 |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青云水厂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是2001年1月经江西省人民政府赣股(2001)4号文件批准,并在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主要从事自来水生产经营及污水处理的股份制企业。公司于2004年6月1日成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控股股东为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青云水厂是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属下最大的花园式水厂,位于南昌市西湖区灌婴路98号。整个水厂占地300亩,共分三期建设:一期始建于1990年,于1993年9月投产,2019年6月完成全面升级改造;二期始建于1995年,于1997年元月投产;三期始建于2003年,于2005年6月投产。每期的日供水量均为20万吨,青云水厂现日供水规模为60万吨,是江西省规模最大的净水厂。 | |||
评价人员 | 职责 | 姓名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从业登记编号 |
项目负责人 | 1600000000200750 | 022732 | ||
项目组成员 | 1600000000200750 | 022732 | ||
0800000000101615 | 004009 | |||
报告编制人 | 1600000000200750 | 022732 | ||
报告审核人 | 邱国强 | 1700000000200904 | 022186 | |
过程控制人 | 聂润荪 | 1100000000201786 | 014606 | |
技术负责人 | 应 宏 | 0800000000101630 | 001630 | |
发现的问题及安全对策措施 | 安全隐患对策措施与整改建议高压配电室内无烟感报警装置,出入口门均为内开门;高压配电室内应设置烟感报警装置,出入口门应为向外开启门;控制室内无烟感报警装置;控制室内应设置烟感报警装置;低压配电室及加矾间配电室无烟感报警,无应急照明,无绝缘垫;低压配电室及加矾间配电室内应设置烟感报警装置,应设置应急照明灯及绝缘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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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青云水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的安全性较好,安全条件满足相关要求。项目的安全设施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企业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基本有章可循。企业日常管理较为严格,试生产至今未发生安全事故。评价时生产装置和现有安全设施运行正常、有效。近期通过对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了整改,主要安全缺陷基本消除。因此,本评价报告认为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青云水厂使用危险化学品生产风险属可接受风险,其安全设施和措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19.08.15 | 报告提交时间 | 2019.10 | |
现场参加人员 | 徐美英,企业人员 | |||
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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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