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未氏物资气体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 安全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名称 | 南昌市未氏物资气体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 安全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南昌市未氏物资气体有限公司是一家气体经营店,经营场所位于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桃竹村南池路189号,该建筑物为二层砖混结构建筑,为砖混结构建筑,坐东朝西,店前为南池路,店面距马路约为8米,门面的左侧为生鲜超市,右侧为宝玉犬业。 | |||
评价人员 | 职责 | 姓名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从业登记 编号 |
项目负责人 | 李炎枝 | 1600000000200750 | 022732 | |
项目组成员 | 李炎枝 | 1600000000200750 | 022732 | |
翁梁 | 0800000000101615 | 004009 | ||
报告编制人 | 李炎枝 | 1600000000200750 | 022732 | |
报告审核人 | 邱国强 | 1700000000200904 | 022186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聂润荪 | 1100000000201786 | 014606 | |
技术负责人 | 应 宏 | 0800000000101630 | 001630 | |
评价结论 | 1、该项目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进行安全条件评价和安全审批,符合国家和省关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安全审查办法的要求,符合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按照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的要求进行建设。 2、从安全生产角度,该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的要求。 3、在下一步设计、施工中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和规范,将可研报告及本评价报告提出的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认真的学习和演练;生产运行过程中,确保各项安全设施和检测仪器、仪表灵敏好用,操作人员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该项目的危险是可以得到有效控制的,工程的安全运行是有保障的。整个建设工程可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0.05 .06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0.05.15 | |
现场参加人员 | 企业(魏)、曹洲尉 | |||
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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