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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福田镇农机加油站 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0-08-04 10:55:44    浏览: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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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名称

萍乡市福田镇农机加油站

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萍乡市福田镇农机加油站位于江西省萍乡市萍乡经济开发区石管理处,成立于200011月,经营范围为汽油、柴油零售。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汽油、柴油

萍乡市福田镇农机加油站20194月委托内蒙古吉安劳动安全评价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萍乡市福田镇农机加油站改建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并委托江苏中建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萍乡市福田镇农机加油站改建项目相关图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新、改、扩建项目必须进行安全评价,以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保证工程项目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的标准和法规。

受萍乡市福田镇农机加油站的委托,江西赣昌安全生产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组织了项目评价小组,对项目的立项批准文件,设计、施工文件及企业提供的安全技术及管理、安全检验、检测等资料进行了调查分析,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对现场进行了核查,按照《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和《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07的要求,编制本评价报告。

评价人员

职责

姓名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从业登记

编号

项目负责人

徐美英

1600000000200750

022732

项目组成员

翁  梁

0800000000101615

04009

徐美英

1600000000200750

022732

报告编制人

徐美英

1600000000200750

022732

翁  梁

0800000000101615

04009

报告审核人

邱国强

1700000000200904

022186

过程控制人

聂润荪

1100000000201786

014606

技术负责人

应宏

1600000000101630

001630

发现的问题及安全对策措施


评价结论

根据该项目评价结果,结合现场核查发现的隐患情况,企业采取了本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隐患和问题已整改到位,符合安全经营条件。

综上所述:萍乡市福田镇农机加油站改造项目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成品油加油站安全经营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规定和要求,具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现场工作时间

2019年10月

报告提交时间

2019年11月

现场参加人员

徐美英、企业(柯金华)

现场照片

 

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