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源县中婺石油有限公司 文公北路城北加油站 安全预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名称 | 婺源县中婺石油有限公司 文公北路城北加油站 安全预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婺源县中婺石油有限公司文公北路城北加油站于2020年取得婺源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备案通知书,设有50m³92#汽油罐1个,50m³95#汽油罐1个,25m³98#汽油罐1个,50m³0#柴油罐1个。油罐总容量为175m3,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为150m3,属于二级加油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45号令(安监总局令第79号修正)的要求,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前,建设单位应当选择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因该加油站属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项目,必须进行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以确保本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投产使用;保证本项目完成后在安全方面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 |||
评价人员 | 职责 | 姓名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从业登记 编号 |
项目负责人 | 邱国强 | 1700000000200904 | 022186 | |
项目组成员 | 李佐仁 | 1800000000201141 | 034397 | |
邱国强 | 1700000000200904 | 022186 | ||
报告编制人 | 邱国强 | 1700000000200904 | 022186 | |
报告审核人 | 徐美英 | 1600000000200750 | 022732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聂润荪 | 1100000000201786 | 014606 | |
技术负责人 | 应 宏 | 0800000000101630 | 001630 | |
评价结论 | 在以后的项目建设和运行阶段,如施工图设计和建设施工、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行中,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并合理采纳本报告书中安全对策措施建议,真正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同时保证企业的安全设施设备和安全管理体系、制度综合发挥作用,拟建的婺源县中婺石油有限公司文公北路城北加油站新建项目则能够符合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工程建成后运行系统的安全风险在可接受范围。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0.6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0.7.11 | |
现场参加人员 | 汪海波、邱国强、企业董 | |||
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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