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泓尊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成立于2020年6月4日,2025年08月28日经抚州市临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取营业执照(证照编号:F02111998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002MA398CXM7B)。 该公司于2020年筹建“年储存4万吨润滑油46#和船用燃料油项目”,2020年7月6日通过了江西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为仓储经营项目;2020年11月10日该公司编制完成了《抚州泓尊贸易有限公司年储存4万吨润滑油46#和船用燃料油项目安全条件和设施综合性分析报告》;2021年1月20日黑龙江龙维化学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出具了《抚州泓尊贸易有限公司年储存4万吨润滑油46#和船用燃料油项目安全设施设计》;2021年11月26日吉林省安晟安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抚州泓尊贸易有限公司年储存4万吨润滑油46#和船用燃料油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该公司已建成101 储罐区(3台300m3的立式储罐,其中2台用于储存船用燃料油,1台用于储存润滑油46#)、201消防水池、202事故池、301综合楼。 现该公司拟投资1300万元对其油库进行改扩建,2025年10月14日经抚州市临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取得《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凭证》(统一项目代码2020-361002-59-03-027019),项目名称“抚州泓尊贸易有限公司年储存4万吨柴油和复合生物质液体燃料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改扩建后,该公司拟建设1台车用柴油罐(V101A:300m3)、1台B5生物柴油罐(V101B:300m3)、1台复合生物质液体燃料(生物清洁燃料)罐(V101C:300m3)、1台船用燃料油罐(V101D:68m3)、1台BD100生物柴油罐(V101E:68m3)、1台复合生物质液体燃料(生物清洁燃料)罐(V101 :68m3),总储量1104 m3,折算后储量535 m3,依据《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074-2014),该项目改扩建完成后该公司油库属五级石油库。 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第1号修改单)》(GB/T 4754-2017/XG1-2019)(国统字〔2019〕66号),该企业属F5162石油及其制品批发业。 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发改委令第7号),该项目不属于淘汰类、也不属于限制类。该公司于2021年2月7日经抚州市自然资源局临川分局取得不动产权证(赣(2021)临川区不动产权第0002834号,用途为仓储用地;2025年10月14日经抚州市临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取得《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凭证》(统一项目代码361002-59-03-027019);2025年10月29日经抚州市自然资源局临川分局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城规建字第3610022025GG0092510号),故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规划。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应急部等十部门2022年第8号公告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应急厅函〔2022〕300号修改),柴油(包括其拟经营的船用燃料油(B5生物柴油和BD100生物柴油)、复合生物质液体燃料(生物清洁燃料))纳入危险化学品管理,该项目属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项目建成后正式投入运行前须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该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储存单元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规范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该公司委托江西赣昌安全生产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承担其该项目的安全条件评价工作。 接受委托后,我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组成评价小组,对所提供的资料、文件进行了审核,对现场进行了实地考察,按照《安全评价通则》(AQ 8001-2007)、《安全预评价导则》(AQ 8002-2007)、《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安监总危化〔2007〕255号)的要求,编写此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