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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泓尊贸易有限公司年储存4万吨柴油和复合生物质液体燃料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6-02-10

评价报告名称

抚州泓尊贸易有限公司年储存4万吨柴油和复合生物质液体燃料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抚州泓尊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成立于2020年6月4日,2025年08月28日经抚州市临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取营业执照(证照编号:F02111998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002MA398CXM7B)。

该公司于2020年筹建“年储存4万吨润滑油46#和船用燃料油项目”,2020年7月6日通过了江西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为仓储经营项目;2020年11月10日该公司编制完成了《抚州泓尊贸易有限公司年储存4万吨润滑油46#和船用燃料油项目安全条件和设施综合性分析报告》;2021年1月20日黑龙江龙维化学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出具了《抚州泓尊贸易有限公司年储存4万吨润滑油46#和船用燃料油项目安全设施设计》;2021年11月26日吉林省安晟安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抚州泓尊贸易有限公司年储存4万吨润滑油46#和船用燃料油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该公司已建成101 储罐区(3台300m3的立式储罐,其中2台用于储存船用燃料油,1台用于储存润滑油46#)、201消防水池、202事故池、301综合楼。

现该公司拟投资1300万元对其油库进行改扩建,2025年10月14日经抚州市临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取得《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凭证》(统一项目代码2020-361002-59-03-027019),项目名称“抚州泓尊贸易有限公司年储存4万吨柴油和复合生物质液体燃料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改扩建后,该公司拟建设1台车用柴油罐(V101A:300m3)、1台B5生物柴油罐(V101B:300m3)、1台复合生物质液体燃料(生物清洁燃料)罐(V101C:300m3)、1台船用燃料油罐(V101D:68m3)、1台BD100生物柴油罐(V101E:68m3)、1台复合生物质液体燃料(生物清洁燃料)罐(V101 :68m3),总储量1104 m3,折算后储量535 m3,依据《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074-2014),该项目改扩建完成后该公司油库属五级石油库。

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第1号修改单)》(GB/T 4754-2017/XG1-2019)(国统字〔2019〕66号),该企业属F5162石油及其制品批发业。

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发改委令第7号),该项目不属于淘汰类、也不属于限制类。该公司于2021年2月7日经抚州市自然资源局临川分局取得不动产权证(赣(2021)临川区不动产权第0002834号,用途为仓储用地;2025年10月14日经抚州市临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取得《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凭证》(统一项目代码361002-59-03-027019);2025年10月29日经抚州市自然资源局临川分局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城规建字第3610022025GG0092510号),故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规划。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应急部等十部门2022年第8号公告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应急厅函〔2022〕300号修改),柴油(包括其拟经营的船用燃料油(B5生物柴油和BD100生物柴油)、复合生物质液体燃料(生物清洁燃料))纳入危险化学品管理,该项目属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项目建成后正式投入运行前须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该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储存单元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规范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该公司委托江西赣昌安全生产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承担其该项目的安全条件评价工作。

接受委托后,我公司2025年12月1日组成评价小组,对所提供的资料、文件进行了审核,对现场进行了实地考察,按照《安全评价通则》(AQ 8001-2007)、《安全预评价导则》(AQ 8002-2007)、《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安监总危化〔2007〕255号)的要求,编写此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评价人员


姓名

专业

证书编号

从业登记号

项目负责人

李佐仁

化工工艺

S011035000110201000578

034397

项目组成员

李佐仁

化工工艺

S011035000110201000578

034397

刘良将

安全工程

S011032000110203000723

040951

 

自动化

1600000000300941

039726

邱国强

 

S011035000110201000597

022186

徐志平

化工机械

S011032000110203000975

040952

蔡文国

冶金工程

03320241036000000363

36250429998

报告编制人

李佐仁

化工工艺

S011035000110201000578

034397

蔡文国

冶金工程

03320241036000000363

36250429998

报告审核人

王东平

化工机械

S011035000110202001266

040978

过程控制人

刘求学

化工工艺

S011044000110192002758

036807

技术负责人

 

 

S011035000110191000622

029043

评价结论

该项目为危险化学品改扩建项目(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项目),需按《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45号、第79号修正)、《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第79号修正)、《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赣应急字〔2021〕100号)等要求履行安全“三同时”手续。

该公司为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第1号修改单)》(GB/T 4754-2017/XG1-2019)(国统字〔2019〕66号)属F5162石油及制品批发,需要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项目建成投用后,该公司为五级石油库。

1、危险有害因素的分析结果

①该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物体打击、车辆害、机械伤害、起重致害(施工和检维修时)、触电、淹溺、火灾、高处坠落、跌落、坍塌、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其他伤害危险因素和噪声及振动、高低温等有害因素。其中以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的危害分布最为广泛,且事故后果最为严重。

②该项目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即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储存单元和生产单元均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2、定量评价的结果

①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该站作业均为一般危险或稍有危险,作业条件相对安全。

②对项目储罐区进行危险度评价,储油罐区为度危险危险程度能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

③根据《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074-2014))表4.0.10:五级石油库丙类液体地上罐组与居住区及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为38m。所以38m即为该项目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

3、安全条件评价结果

①安全检查法得出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规划要求。

②安全检查表法评价得出该项目选址、周边环境、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总平面布置、储罐区、装卸设施、消防设施、给排水、电气、自动控制和电信、暖通等在采纳本评价提出的建议措施后可符合《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074-2014)等规范要求。

综上所述:抚州泓尊贸易有限公司年储存4万吨柴油和复合生物质液体燃料项目在以后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建设施工、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行中,如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并合理采纳本报告中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真正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工程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风险在有效控制和可接受范围内。

现场工作时间

2025.12,1

报告提交时间

2026.02.10

现场参加人员

李佐仁、刘良将、蔡文国

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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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左至右蔡文国、李佐仁、宋留兵(企业)、刘良将

被评价单位信息反馈情况


抚州泓尊贸易有限公司年储存4万吨柴油和复合生物质液体燃料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报批稿).pdf


行政部电话:0791-83333193

市场部电话:0791-83901228

邮箱:ncakz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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