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南昌石油分公司昌北油库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5-12-26
评价报告名称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南昌石油分公司昌北油库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南昌石油分公司昌北油库位于南昌市经开区白水湖工业园昌北大道1028号。是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南昌石油分公司的成品油储存场所,该油库于2006年开始建设,2008年3月投入运行。2008年12月16日九江至樟树成品油管道工程(包括南昌昌北油库储存)通过了安全设施“三同时”验收。2014年昌北油库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了改造。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南昌石油分公司昌北油库占地总面积为261650.8平方米,主要储存经营92#汽油、95#汽油和0#柴油。目前拥有14座储油罐,其中包括4座8000m³地上0#车柴立式拱顶油罐,4座10000m3地上92#汽油内浮顶油罐,4座5000m3地上95#汽油内浮顶油罐,2座2000m3地上95#汽油内浮顶油罐及其它配套设施,依据《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14的规定,该油库属于二级油库。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进行辨识,本项目1#罐组储存单元和2#罐组储存单元均构成危险化学品一级重大危险源。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南昌石油分公司负责人为黄溶林,公司聘任谭小龙为南昌石油分公司昌北油库副主任(主持工作);企业于2023年2月2日获得由南昌市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自2023年2月28日至2026年2月27日,许可范围:汽油、柴油。证书编号:赣洪应急经(甲)【2023】00010。依据企业提供的证明材料,三年以来,该公司未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 | |||
评价人员 | 职责 | 姓名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从业登记 编号 |
项目负责人 | 王东平 | S011035000110202001266 | 040978 | |
项目组成员 | 王东平 | S011035000110202001266 | 040978 | |
刘良将 | S011032000110203000723 | 040951 | ||
徐志平 | S011032000110203000975 | 040952 | ||
罗 明 | 1600000000300941 | 039726 | ||
邱国强 | S011035000110201000597 | 022186 | ||
报告编制人 | 王东平 | S011035000110202001266 | 040978 | |
报告审核人 | 吴小勇 | S011035000110202001293 | 040560 | |
过程控制人 | 刘求学 | S011044000110192002758 | 036807 | |
技术负责人 | 马 程 | S011035000110191000622 | 029043 | |
发现的问题及安全对策措施 | 通过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现场情况检查、检测以及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体系审核、检查,发现该项目在安全生产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在与企业技术负责人进行交流和讨论的基础上,形成如下整改意见: 1、个别发油台安全警示标识不清晰。 2、控制室未见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分布图。 其他建议: 1、加强库内安全设施的日常巡检和维护,对压力容器、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压力表、安全阀等定期检验校验,确保持续运行可靠。 2、企业应向库区周边单位及人员告知厂区风险源情况,做好设备、设施的维护工作,定期举行综合应急演练,加强与应急部门的联动,便于事故灾害情形下及时疏散周边人员,减小事故影响。 | |||
评价结论 | 1、该油库的周边环境是合适的。自然条件对该油库正常生产的影响较小,从气象、地质、水文等各方面该油库符合要求。 2、该项目总平面布置功能分区明确,道路满足运输和消防要求;油库危险设施与周边环境、库内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均满足规范要求。 3、该项目供水、供电、消防、防雷防静电措施能满足安全生产基本要求,自动控制措施满足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4、该油库生产装置、设备、工艺满足行业标准规范要求。 5、采用危险度评价法对该油库柴油储罐、汽油储罐、汽车发油区等单元进行危险度评价分析可知,汽油储罐危险度分值为15;柴油储罐和发油区危险度分值均为12,其危险度分值均小于16,为Ⅱ级,属于中度危险。 6、该油库安全生产条件可满足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基本要求,符合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项目符合《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中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 7、公用设施安全可靠,能保障企业安全生产。 8、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合理,安全责任分工明晰并有效运行,符合要求。但由于油品贮存的数量很大,因此在储运过程中,必须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真正落实,保证生产的安全运行。 9、2008年1月29日,江西省公安消防总队对该江西南昌石油分公司昌北油库进行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并出具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2008)赣公消验第001号。2012年11月27日,南昌市公安消防支队对该江西南昌石油分公司昌北油库进行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并出具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洪公消验字[2012]第127号)。 10、该油库强制检测设施安全阀、压力表均经有资质机构校验合格。 11、经定量风险分析评价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个人可接受风险和社会可接受风险在“可接受区”内,属于可接受范畴。从事故后果分析可知,油库2#罐组中各汽油储罐发生管道(或储罐)完全破裂引发的池火,其多米诺半径为108米。油库汽油储罐与最近的车塘湖路的距离为130米,故对周边影响不大。 12、江西巾星防雷科技有限公司对江西南昌石油分公司昌北油库涉及的各建构物进行了防雷装置质量检测,出具了符合规范要求的检测报告。各装置进行了防静电防护检测,检测单位为黑龙江省龙天防雷科技有限公司在2025年4月1日出具了合格的静电检测报告。 二、评价结论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南昌石油分公司昌北油库对本报告提出的安全问题比较重视,采取更加积极的措施,并进行了整改。项目存在的危险和有害因素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其风险程度属于可接受范围。公司的经营储存装置具备了符合国家标准规范要求的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条件,经营储存装置工艺设备安全可靠性较高,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南昌石油分公司昌北油库的经营贮存现状能够符合安全经营条件的要求。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5.11.10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5.12.26 | |
现场参加人员 | 王东平(左)、企业(谭小龙)、刘良将(右) | |||
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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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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