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都仁丰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经营(三级)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项目
发布时间:2026-08-17
评价报告名称 | 于都仁丰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经营(三级)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项目 | |||
项目简介 | 于都仁丰加油站是从事成品油储存经营的个人独资企业,位于: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盘古山镇仁风村,已取得危险化学经营许可证。加油站设有站房、加油区、油罐区,加油区布置1台双枪加油机,1台4枪加油机,油罐区设有50m³0#柴油储罐1个,30m³92#汽油储罐1个,30m³95#汽油一个;油品折算容积85m³,为三级加油站。 该加油站最早建于2003年,当时的名称为于都县盘古山农机服务加油站,其站区用地原属于盘古山镇农机站的,为集体所有,后因镇建垃圾堆场占用加油站投资人黄俊的土地共计1450m2,因此由盘古山镇土地管理所同意将农机站的一块地共计1450m2置换给黄俊建农机服务加油。2013年更名为于都仁丰加油站,2017年完成了双层罐改造工程。根据2012年江西省安监局178号文件,委托江西省化学工业设计院出具了总平面布置图,未做安全设施设计文本。根据江西省应急管理厅[2025]58号文件,2025年11月由江西省化学工业设计院进行安全设施符合性诊断及整改设计,于都仁丰加油站组织专家对该设计评审通过,于都仁丰加油站组织专家完成了安全验收。 上次换证的现状评价由江西赣昌安全生产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完成。 于都仁丰加油站法定代表人为黄俊,站长为彭苑,安全管理人员为赖金秀。2025年4月28日经赣州市行政审批局批准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油零售证书第虔0583号)。2023年8月24日经赣州市行政审批局审批办理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赣虔安经(甲)字[2023]000002号),有效期至2026年8月24日。 2014年于都县公安消防大队依据有关当时的消防法律、法规,认为场所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规定,在消防方面具备使用条件,同意营业,出具了消防合格检查意见书。 于都仁丰加油站占地面积1450m2,约为2.17亩。站房为钢混结构,砼顶,地上三层,首层占地面积为162.5m2,建筑面积487.5m2。设独立加油岛2座,单排布置,加油罩棚内设加油通道,加油车辆能在加油机两侧加油、进出,该站设2枪税控燃油加油机1台,4枪税控燃油加油机1台;加油机上方设钢架顶结构的罩棚,罩棚面积15.36m×10m=153.6m2。罩棚设2根钢混柱,罩棚搭接到站房顶并固定,罩棚柱距离S435省道(于盘公路)北侧7.8m,罩棚为钢网架顶结构,罩棚高度6.0m,柴油加油机距公路8.0m,汽油加油机距公路为10.5m,加油机距离站房6m。加油站共设有2支柴油枪,2支92#汽油枪,2支95#汽油枪。加油站配有35㎏推车式干粉灭火器2台,MFZ5型手提式干粉灭火器6瓶,站房内配MFZ4型手提式干粉灭火器4瓶,配电室配MT3二氧化碳灭火器2瓶,消防细沙2m³,消防铲2把,消防桶2只,灭火毯6块(每台加油机2块,油罐区2块)。站内地面为砼地面。站区设油罐防直击雷、油罐与管道接地防雷电感应等接地装置和防静电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2026年6月10日经江西赣象防雷检测中心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检测,站房避雷带接地、油罐区及卸油管避雷带、加油机和卸油口接地、油管弯头、法兰和阀门跨接电阻0.014~3.8Ω(要求小于4Ω);该加油站防静电接地检测2026年7月15日经湖北雷特防雷检测有限公司,其加油机、通气管、油气回收管、加油枪、卸油管的接地电阻3.68~3.86Ω(要求小于100Ω),人体静电释放器、接地夹接地端电阻3.73~3.85(要求小于100Ω)。该站现有从业人员3名,其中站长1人,安全管理人员1名,加油员1名。 | |||
评价人员 | 职责 | 姓名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从业登记 编号 |
项目负责人 | 1700000000100155 | 012986 | ||
项目组成员 | 1700000000100155 | 012986 | ||
刘良将 | S011032000110203000723 | 040951 | ||
邱 福 | 20201104644000002149 | 36210288497 | ||
郭 开 | 20221004636000000502 | 36230333100 | ||
金玉城 | 20221004636000000488 | 36230333096 | ||
报告编制人 | 1700000000100155 | 012986 | ||
报告审核人 | 李佐仁 | S011035000110201000578 | 034397 | |
过程控制人 | 李云松 | 0800000000204031 | 007035 | |
技术负责人 | 马 程 | S011035000110191000622 | 029043 | |
评价结论 | 该加油站为成品油零售企业,属三级加油站。 ②该站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汽油,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要求均得到落实。 ③该站生产单元加油区和储存单元油罐区均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④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该站作业均为可能危险或稍有危险,作业条件相对安全。 ⑤对该加油站储油罐区进行危险度评价,储油罐区为高度危险。采用埋地油罐、密封操作等措施,危险程度能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 ⑥该加油站站址、平面布置、建筑结构、消防、安全设施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⑦加油站安全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经整改后符合要求。 ⑧该加油站储罐区、加油区、站房的布置与设计总平面布置图相符,油品储罐、加油机、通气管口等与周边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⑨该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齐全,安全管理制度及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良好,可以满足正常运行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的需要。 综上所述:于都仁丰加油站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安全经营条件。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6年4月18日、2026年7月5日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6年8月17日 | |
现场参加人员 | 图左为评价师金玉城,右为评价师李永辉,中为加油站法定代表人黄俊 | |||
现场照片 | | |||
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