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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评选全省安监系统“打非治违”十大优秀执法案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5-09 15:20:43    浏览: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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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赣安指委办〔2014〕2号

  各设区市安监局:

  近年来,我省各地安监部门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和国家安监总局正确指导下,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打非治违”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排查治理了一大批事故隐患,查处了大量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查处取缔了不少非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维护了正常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促进了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展示我省安监系统“打非治违”工作成绩,震慑安全生产非法违法活动,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按照《江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14年全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赣安〔2014〕7号)文件部署,决定在全省安监系统开展“打非治违”十大优秀执法案件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一)仅限定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查处执法案件。案件的发生时间和办理时间为2013年1月-2014年4月,并且已经结案。

  (二)案件的选取要有典型性,即体现非法违法行为的危害性;体现安监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工作的艰辛、执着、果敢;体现案件对社会公众的教育性和对潜在非法违法对象的震慑性。

  (三)案件执法文书制作规范,案卷立卷规范完整,体现从严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

  二、工作步骤

  (一)5月上旬-5月中旬,各设区市安监局对本辖区内的“打非治违”优秀执法案件进行评选,并于5月20日前报省安监局。

  (二)5月下旬,省安监局政法处进行初评,并于6月1日前将初评结果报省安监局局务会。

  (三)6月10日前,省安监局局务会研究确定全省安监系统开展“打非治违”十大优秀执法案件。

  (四)6月16日,在全省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中向社会公布。之后,省安监局充分利用十大优秀执法案件成果,安排系列学习交流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各设区市安监局要高度重视“打非治违”优秀执法案件的评选工作,要将其作为推动本地区“打非治违”工作的一项工作举措;各市案件评选工作情况将作为省安监局年终考核中考察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的依据。

  (二)每个设区市应选送2-3个优秀执法案件报省局,其中至少要有1个县级安监局的案件。

  (三)各设区市安监局要将报送的每个优秀执法案件写成2000-3000字的报告材料,内容包括:违法(非法)单位(人员)概况、实施的违法(非法)行为过程、违法(非法)行为的危害性(造成或可能造成的损害后果)、安监部门立案查处情况、查处的社会效果。

  联系人:省安监局政法处 徐长根

  联系方式:0791-85257033

  电子邮箱:zcfgc@jxsafety.gov.cn

  江西省安全月指委会办公室

  201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