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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安监局办公室关于组织收听收看全国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视频会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02 10:32:13    浏览: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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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赣安监管(办)字〔2017〕150号

  各市、县(区)安监局,有关产煤设区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赣江新区社会事务局(安监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定于2017年10月26日(星期四)下午3时,召开全国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视频会议。为做好我省收听收看工作,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上水平。

  二、参会地点及参会人员

  (一)省会场

  1.地点:省安监局13楼视频会议室;

  2.参会人员:国务院安委办第16检查组全体成员,省安监局机关各处室、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监察总队全体干部,其他局属单位副处以上干部。

  (二)设区市会场

  1.地点:设区市安监局、有关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视频会议室;

  2.参会人员:设区市安监局、有关设区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赣江新区社会事务局(安监局)参会人员比照省局会场参会人员范围确定;赣江新区社会事务局(安监局)参会人员到南昌经开区安监局会场参会;未开通视频会议系统的县级安监局局长到设区市安监局会场参会。

  (三)已开通视频系统的县(市、区)会场

  1.地点:县(市、区)安监局视频会议室;

  2.参会人员:县(市、区)安监局领导班子和科(股)室负责人以及所辖乡镇(街道)安监站(办)负责人。

  三、其他事项

  (一)请各设区市安监局将本通知传达到所辖县级安监局,并通知未开通视频系统县(市、区)安监局局长到设区市会场参加会议;

  (二)请各设区市安监局和已开通视频系统县级安监局于10月26日上午10时开机调试。联系人:金伟、胡俊波,联系电话:0791—85257172、85257016;

  (三)请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进场,严肃会议纪律和会场秩序,确保会议效果。

  江西省安监局办公室

  201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