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安监局办公室关于组织收听收看全国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视频会议的通知
赣安监管(办)字〔2017〕150号
各市、县(区)安监局,有关产煤设区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赣江新区社会事务局(安监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定于2017年10月26日(星期四)下午3时,召开全国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视频会议。为做好我省收听收看工作,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上水平。
二、参会地点及参会人员
(一)省会场
1.地点:省安监局13楼视频会议室;
2.参会人员:国务院安委办第16检查组全体成员,省安监局机关各处室、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监察总队全体干部,其他局属单位副处以上干部。
(二)设区市会场
1.地点:设区市安监局、有关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视频会议室;
2.参会人员:设区市安监局、有关设区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赣江新区社会事务局(安监局)参会人员比照省局会场参会人员范围确定;赣江新区社会事务局(安监局)参会人员到南昌经开区安监局会场参会;未开通视频会议系统的县级安监局局长到设区市安监局会场参会。
(三)已开通视频系统的县(市、区)会场
1.地点:县(市、区)安监局视频会议室;
2.参会人员:县(市、区)安监局领导班子和科(股)室负责人以及所辖乡镇(街道)安监站(办)负责人。
三、其他事项
(一)请各设区市安监局将本通知传达到所辖县级安监局,并通知未开通视频系统县(市、区)安监局局长到设区市会场参加会议;
(二)请各设区市安监局和已开通视频系统县级安监局于10月26日上午10时开机调试。联系人:金伟、胡俊波,联系电话:0791—85257172、85257016;
(三)请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进场,严肃会议纪律和会场秩序,确保会议效果。
江西省安监局办公室
2017年10月25日